新湖公园古建廊亭修缮及栈桥等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湖公园古建廊亭修缮及栈桥等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_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_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湖公园古建廊亭修缮及栈桥等养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湖公园内
2.2建设规模:新湖公园古建廊亭修缮及栈桥等养护,维修养护面积约860㎡。
2.3标段划分
2.3.1 标段编号:GZ-GK-DX-2024-GC-0001-GKJZ-001
2.3.2 标段名称:新湖公园古建廊亭修缮及栈桥等养护工程
2.3.3 招标范围:维修面积约860㎡,国泰北路东西两侧四组古建廊亭采用局部揭顶维修,检查所有木构保存情况,根据《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的相关要求,更换或加固木构件;然后按原筒瓦屋面的做法重新铺设屋面;按木柱广漆退光四遍,其余木构广漆明光四遍的做法重新油漆;清理地面油漆等污染;校正歪闪的石作,重贴松动的石板贴面。观景阁采用保养维护的方式进行维修,更换糟朽严重的檐口封檐板,所有木构褪漆后,按木柱广漆退光四遍,其余木构广漆明光四遍的做法重新油漆;屋面瓦件捉节夹垄砂浆修补。
2.3.4 合同估算价:329.3万元
2.3.5 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4年1月—2024年3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4年1月—2024年3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260万元(含)以上的古建或仿古建筑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4 月 17日至2024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4月 29日 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大新镇府前路190号
联 系 人:张一文
电 话: 0512-58765056
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2楼及4~5楼
联 系 人:陆燕静
电 话:0512-5539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