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历经八年谈判,中国最终签署了RCEP协定,这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但在看到RCEP所带来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这一巨大机遇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它对各项标准与规则的逐步统一。
RCEP在第三章制定了完整、清晰、详实的原产地规则,使得整个协定可以有效运转。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RCEP的原产地累积原则:生产的商品在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则可以享受RCEP优惠关税。(价值累积必须在RCEP成员国之间进行)
一、什么是原产地累积规则
累积是指在一个成员方境内的原产货物进入另一个成员方境内作为原料继续生产和加工,该最终产品应当视为原产于另一成员方境内。因此,累积可以视为“原产”待遇/属性从上一个成员方传导至下一个成员方。然而,按照累积的初始定义,这种传导仅限于两个成员方之间。
但根据RCEP第3.4条第2款的规定,这种“传导”将被扩展至所有成员方范围内对最终产品发生的全部生产和增值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某一个成员方(例如中国)使用来自多个RCEP成员方的符合第3.2条定义的原产货物加工、制造某一最终产品A,那么A产品的原产国可以直接使用“累积”原则确定为中国(最终产品A的生产和加工地),不需要另外判断和确定。
二、原产地累积规则的优势
根据RCEP原产地累积原则,此前成员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产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将可能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享受RCEP优惠关税。由此,RCEP涉及15个国家可以将协定红利充分释放。
三、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影响
1、促进企业优化产业链布局。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协定,RCEP的区域原产地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这将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与此同时,RCEP也为广大经营者在亚太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供应链布局提供了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可能性和选择。
2、提高协定优惠税率利用率。此外,这一区域累积原则可以使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也就是说,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3、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另外,区域累积原产地原则使得此前根据成员间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不能算作某国原产的某一产品,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可能被认定为RCEP区域原产,享受RCEP优惠关税。这将不仅有助于扩大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还将极大地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