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潘可士玛(江苏)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改建实验室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华达路210号 |
潘可士玛(江苏)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 |
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办公楼内建设实验室,占地约300平方米,建成后年检测样品约1200批次。 |
废气:本项目检测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酸性气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混入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样品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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