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经大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一、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市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政发〔2020〕51号)等文件的要求,决策承办部门大新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条线履行了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
二、决策结果
2023年9月4日,大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沈海峰在镇政府106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政府办公会议。会议审议了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环节的情况,同意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实施。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的收集方式包括:市政府网站公示、座谈会、意见征询、问卷调查等。在公众意见调查过程中,公众对本项目未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论证阶段,专家组从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专家的意见为:要考虑安置房项目的紧迫性,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及进度安排;把控好施工质量检查、材料验收、工艺操作等环节,确保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要考虑其质量、耐久性和环保性,考虑居民的舒适性、健康性和能源效率等因素,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长期可靠性。
五、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58766148
特此公告。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