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编号: 凤凰24-15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国用(2010)字第0200064号 |
王卫波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
龙潭新村三区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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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查育才、张美玲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塘字第0000279295号、张国用(2013)0200036、0200037,张房权证塘字第0000278358号、张国用(2013)字第02000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查育才、张美玲
公 告
徐建芳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01)字第781802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建芳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日